*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50808127562-00264088
项目名称:安防警戒设施升级改造设备购置费
预算编号: 0025-00010236, 0025-K00018355
预算金额(元): 44057100元(国库资金:440571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440571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安防警戒设施升级改造设备购置费
数量:2
预算金额(元):44057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上海市青浦监狱安防警戒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包括音视频采集、音视频分析、综合管控平台、物联感知、安防设备间改造、综合布线、安防网络和安全设备和其他等八大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及最终验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四级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或代管,若出现上述情况并经证实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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