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风华诺丁山学校初中部项目
塔式起重机询比租赁公告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风华诺丁山学校初中部项目已具备租赁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租赁活动。
1. 租赁项目简介
1.1 租赁项目名称: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风华诺丁山学校初中部项目经理部。
1.2 租赁方案编号:ZJJZ-HEBXM-JXZL-2025-001-L。
1.3 租赁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风华诺丁山学校初中部项目经理部。
1.4 租赁代理机构:中交建筑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5 租赁项目资金:哈尔滨市香坊区教育局,出资比例为100%。
1.6 租赁项目概况:
1.6.1 开工日期:2025年8月
1.6.2 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1.6.3 所属区域:东北区域
1.6.4 项目工期:518天
1.6.5 项目简介:项目总建筑面积21097平方米,主要建设小学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10479.41平方米:中学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7218.31平方米;风雨操场1栋,建筑面积3178.2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480.63平方米):连廊2座,建筑面积133.20平方米;门卫室2座,建筑面积55.31平方米;高压计量间1座,建筑面积32.49平方米。该项目建筑密度13.39%:容积率 0.59,绿地率30%。
2. 租赁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租赁范围:塔式起重机租赁。
2.2 交货期:300天。
2.3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与红星东西街8交口处。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设备出厂年限要求:2020年10月以后。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2022年-2024年相似工程业绩,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4)信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违法、违约等不良记录。
(5)纳税人身份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项目的需求量。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 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租赁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6日1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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