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QLJS2025HW101001 | 项目名称 | 001空调设备 |
项目所在地 | 日照市 | 采购人 | 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04月30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2.1 项目概况 | 岚山区低空经济项目暖通空调工程:本次空调设备采购已由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次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根据项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采购空调设备及线控器共840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供货地点为山东省日照市。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 | ||||||||||||||||||||||||||||||||||||||||||||||||||||||||||||||||||||||||||||||||||||||||||||||||||||||||||||||||||||||||||||||||||||||||||||||||||||||||||||||||||||||||||||||||||||||||||||||||||||||||||||||||||||||||||||||||
2.2 采购范围 | 岚山区低空经济项目暖通空调工程:本次拟需采购空调设备及线控器共840台,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合格,符合采购方要求。供应商提供供货、运输、质保及售后等服务。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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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限制所报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国家、省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具有相关有效许可证明;报价人为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应具备: 包件1 : (1)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资质,提供五年内的有效检测报告。 3. 报价人为材料经销商的,应具备: 包件 1: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有销售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 (2)所代理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生产商的授权书,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资质,提供五年内的有效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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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包件1: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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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包件1: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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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 2022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 2022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列入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失信供应商列表且未在处理期内;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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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包件1: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通过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包括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多家公司之间存在互相持股或个人持股的),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3)各报价单位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在该单位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以及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的完税证明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gs_sbaz@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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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报价人最多参与1个包件,且允许成交1个包件。 |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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