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综合监督业务咨询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标包2(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综合监督业务咨询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标包2(二次)项目编号:FAGF-JGGS-25091340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工程建设所覆盖的地区范围内。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提高综合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开展内控合规咨询服务选商。
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综合监督业务咨询服务项目框架采购标包2(二次)
标段编号: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16 08: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3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16 08: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内控合规咨询。主要工作内容为按照建设项目管理公司要求提供内控合规咨询服务,协助完成重大风险评估、内控测试及评价,包含遵从性测试(CT)、主动性审视(PR)、SACA、内控自评价等,服务商需提交问题清单、工作报告等成果类文件;对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合规管理体系情况进行符合性诊断、有效性评价,识别合规管理体系薄弱环节,提出具体问题和合理建议,提交工作报告等成果类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
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至少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事业单位应提供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如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可提供2021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财务审计报告须有编号、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提供截图);
(2)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情况截图,如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但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移出失信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注: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
(4)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
(5)提交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承诺);
(6)投标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招标人列为不合格承包商、限制投标名单或黑名单,或虽然被列为不合格承包商、限制投标名单或黑名单但移除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投标人、管理人员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或未在暂停投标资格期内。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内控咨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内容页、盖章页、签订时间,需体现服务内容(如果合同无法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可另行提供其他合同履行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扫描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业绩证明文件中需包含下列关键字之一方为合格的类似相关项目案例“内控评价”“内控体系有效性”“内控体系优化”“内控自评估”“内控监督评价”“内控检查”“内控测试”等。
注:近三年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未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发票扫描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提供行业资质证书,包括注册证复印件、年检记录复印件等)。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至少提供1人,至少有3年工作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证书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证书或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CICP)证书或ACCA或ACA或CGA或HKCPA或其他境外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应资质证书的),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等高级职称的,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内控咨询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高级人员:至少提供2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至少有3年工作经验,具备会计或经济专业等中级职称,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参与过1个内控或合规咨询项目。
项目一般人员:至少提供2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高级人员。
注:业绩证明文件中需包含下列关键字之一方为合格的类似相关项目案例“内控评价”“内控体系有效性”“内控体系优化”“内控自评估”“内控监督评价”“内控检查”“内控测试”“合规评价”“合规诊断”“合规管理”“风控体系”“风险管理”“风险评估”等。
近三年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或未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发票扫描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拟派人员均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未超期)及六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体现所在单位)、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等。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更换,项目组人员更换时需提前通知招标人并取得同意后方可替换,替换人员执业资格不得低于被替换人执业资格。
(3)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未因履约能力被项目单位处以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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