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牙新河主槽治理工程排泥场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子牙新河主槽治理工程排泥场 已经天津市水务局以津水规计〔2024〕42号批准建设并以津水规计〔2025〕25号批准设计变更,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并积极申请中央资金。
招标人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
工程概况:
本工程排泥场设置于子牙新河河道桩号136+000~138+000段北侧虾池内,排泥场中心点距子牙新河清淤区域直线距离约1.1km,西距沙井子水库1.5km,南距青静黄排水渠150m。排泥场周边地形较为开阔,无现有建筑物,远离居民区或现状水源地。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1)一标段:
标段名称:
子牙新河主槽治理工程排泥场施工; 招标规模:
1 项; 招标范围:
子牙新河主槽治理工程排泥场施工招标。合同编号:ZYXHZCZLPNCSG/HT-2025-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泥场围堰填筑、排泥场泄水口填筑、新建刺绳式安全围栏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6年05月18日, 共182日历天。
2.4 计划工期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6年05月18日, 共182日历天,其中开工后45日历天内完成排泥场建设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资格业绩要求
一标段: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11月01日~2025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2025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20年11月01日~2025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2年~2025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2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一标段: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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