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炉山新增排矸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02-CG-251032493、SXMTZB2501F-1269(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炉山新增排矸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采购项目编号:JNC302-CG-251032493、SXMTZB2501F-1269(F)),已由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党委会议纪要【2025】第12号、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4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香炉山新增排矸场位于鸦儿崖乡流水村南1.5km香炉山,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7'35.822",北纬39°55'51.979",排矸场占地面积2.08hm2,库容6.99万m3。项目由排矸场、排矸道路、取土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组成。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炉山新增排矸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标段(包)内容: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包含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报告编制等全部内容,并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4 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香炉山新增排矸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验收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5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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