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操纵员培训取照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QT025JFR483C11506BD/HDGC-FW-GKZB-25-2724
2.2项目名称: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操纵员培训取照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
2.3项目概况: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项目是中核工程首次作为法人持有核燃料、运营核设施,因此需首次建立配套的操纵人员培训及取照体系、运行维护体系等核安全相关的管理体系,这些管理体系也是后续获取燃料持有、建造许可、装投料许可、运行许可的前提。
当前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正在开展施工图设计,需要请具备经验的相关单位为各项管理体系的建立提供指导,及时尽快开展零功率装置的操纵人员培训取照及运行维护体系建设,以使设计满足核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保证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项目进度顺利推进。
2.4招标范围:本申请适用于气冷微堆零功率装置运行操纵人员培训取照体系及零功率装置运行维护体系建设外委任务。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搭建零功率装置操纵员培训及取照体系、零功率装置运行维护体系的总体原则和总体框架,并按照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体系建设所需的各项文件编制、培训课程和题库设计等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监管部门对相关文件的审查认可。除满足本文件的要求外,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还应满足有关的国家法规、标准、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的与科研工作有关的文件、规定、工作程序等。
2.5项目地点:北京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管理供应链 有限公创海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他组织, 中 招标专用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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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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