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4-520525-04-01-107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纳雍县农批智慧冷链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4-520525-04-01-107315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雍福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纳雍县文昌街道茶都社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纳雍县农批智慧冷链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5946.01平方米(约68.92亩),总建筑面积约368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1761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农特产品保鲜库、农特产品速冻库、农特产品冷藏库、农特产品千仓、分拣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A区、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B区、综合服务用房、宿舍楼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2.3、项目总投资:12510.18万元;
2.4、计划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 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及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配合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过程服务;(2)施工部分: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及设备购置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商物粮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施工负责人(EPC总承包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2)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
3.3、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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