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1]zz[GK]2025001
项目名称:南平市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监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包1(南平市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提升项目(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0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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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360500-环保监测设备 | 环保监测设备 | 1(批) | 否 | ① 设备符合招标要求; ②按照国家最新通知要求或行业标准进行验收,所提供产品须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③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 9,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供货、安装、调试和交付采购人验收的进度计划。合同签订后90天内通过终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分公司的名义前来投标,但必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可提供上级公司的财务报告、社保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3)(一)本项目标的对应的行业类型为“工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要求预留48.9%或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则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其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填写 “工业”;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须明确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价占投标总价的比例达到 48.9%或以上,格式详见第七章二-6)。 (三)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描述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