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5年部分楼宇提升改造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32025104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Y3004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5年部分楼宇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津教政办〔2025〕16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肿瘤医院。 建设资金为22930300元, 资金来源为自筹及其他资金22930300元, 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其他资金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6121.38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肿瘤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拟对医院部分楼宇进行改造,涉及改造建筑面积共计16121.38平方米,其中C座3层病理科改造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B座3层改造建筑面积1269.08平方米,C座24层改造建筑面积1898平方米,A座3层智能静配中心改造建筑面积300平方米,C座病区修缮建筑面积9354.3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环湖西路,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现址范围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2025年部分楼宇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改造总建筑面积16121.38㎡,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外檐修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标段投资额2156.2284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15日 至 2028年07月0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投标申请单位本单位职工且须具有投标资格,并须由投标申请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中须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上述人员均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的由本单位或本单位设立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7)投标单位应承诺中标后,将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于开工前配备其他管理人员,并出具任命书。承诺书格式自拟。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投标申请单位本单位职工且须具有投标资格,并须由投标申请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中须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上述人员均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的由本单位或本单位设立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7)投标单位应承诺中标后,将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于开工前配备其他管理人员,并出具任命书。承诺书格式自拟。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