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辽宁省肿瘤医院(大东院区)护理员社会化服务项目”负责1号楼及3号楼住院病区内护理员的相关工作及配合科室的相关工作。
二、招标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建筑面积为161847.36平方米,所有住院科室,46个住院病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辅医日常工作及要求)
1、服务内容
护理员常规工作:
(1)整理病床,为住院患者更换床单被褥、发放病号服。
(2)清点交接需要清洗的被服和洗净的被服。
(3)做好病人出院后的床单元整理、更换床单和终末消毒。
(4)清理床头柜,每天用消毒液擦拭床头柜、床、设备带、输液架并保持清洁,做好病房消毒工作。
(5)协助护士完成病人转床、转科及病房加床。
(6)巡视输液病人,需要更换液体时及时通知护士。
(7)要做好病人入院前准备工作。
(8)协助科室做好病房的陪护管理与物品摆放管理。
(9)病区护士长安排合理的辅助非医疗工作。
(10)一床一巾所使用的毛巾要统一洗消,统一配送。
(11)运用信息化管理模式服务于医院,完成紧急物品(不含标本、药品类)、文件运送。
(12)配合门岗工作。
2、服务标准
(1)职业形象良好,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操作规范,佩戴工作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礼貌待人,对病人用尊称。
(3)热情主动,细心周到;积极执行科室临时交给的工作任务。
(4)谦虚和悦接受医务人员评价,耐心倾听医务人员意见、咨询;与医患人员无争吵。
(5)按岗位职责履行工作,服从护士长、护士的指挥和调派,工友之间团结协作。发扬团队精神不扯皮不推诿。
(6)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医院与病人利益。
(7)按时到岗接班,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8)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注意事项。
四、项目服务人员配置需求
服务人员满足服务需求且管理团队卓越高效、员工队伍精干得力、岗位结构优化精简,本项目标准配置人员总数48人,要求服务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服装统一、仪表得体、言行文明、佩戴工牌和禁烟标识,上岗前须 100% 达到培训合格。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定罚方案明确具体,常备专项机动人员、突击拓荒队伍和非正常工作时间巡查人员,服务人员名单须报医院备案并设置电子考勤设备做好考勤记录备查。特殊岗位服务人员年龄、性别、学历、资质、工作经历、素质能力和工作时间满足科室具体工作需求和规律,符合院感防控规范和标准,履行限定辅助职能,在医院有关部门和人员专业指导下开展服务。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护理服务人员 |
48人 |
详见表下方 |
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护理服务经理:1人,45周岁(不含)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
护理服务主管:1人,45周岁(不含)以下;
护理员:46人,60周岁(不含)以下;
在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成员,如有更换,须提前将更换人员相关信息交于采购人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更换。如产生未经采购人确认而随意更换的行为或因此行为对院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信息化服务模式
平台建设及对接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后勤信息化管理方式,其中包含人员管理模块、考核管理模块等。供应商应在中标后必须充分利用院方现有信息化工具实现对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流程监管、服务品质管理等赋能,通过远程数据分析、流程业务分析的形式,为医院提供运行管理的支撑。(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其他要求
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服务进行整体转包和委托分包,不得将任何管理责任转让第三方。
注:需求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起始时间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载明的供应商履行服务时间为准)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