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环保园洲镇第二、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及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污水处理厂项目零星工程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铁汉环保园洲镇第二、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及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污水处理厂项目零星工程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1020106050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1、园洲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园洲镇阵村,处理规模为35000m3/d,占地面积25898㎡。2、园洲镇第四污水处理厂位于九潭新村,设计首期处理规模为10000m3/d,首期占地约11027㎡。3、园洲镇第五污水处理厂位于园洲镇深沥村,设计首期处理规模为15000m3/d,首期占地约16000㎡。4、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总设计规模为1.2万吨/日,采用分期建设,已建成第一期设计规模为0.6万吨/日。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按要求对园洲四污、五污除臭系统风机的拆除与更换及风管、管道盖板安装、沉砂池、厌气池、提升泵井、粗格栅和细格栅检修洞口盖板的拆除与更换、部分综合楼、配电间及风机房门窗的拆除与更换、以及危废间的改造升级。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整改工程以上施工质量需满足甲方运行运营要求。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海南省白沙县九、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提供相应的法人证书)。 (2)分公司参与响应的,应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人员资质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其他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同时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财务要求:无要求。 3、业绩要求:无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分公司参与响应的,应同时提交分公司及所属总公司的信用记录,分公司或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4日 到 2025年10月20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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