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2025-ZHF6016
项目名称:西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36,21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项目建设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集成部署与联调测试,通过初步验收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3个月,通过试运行验收后报请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保修和维护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为系统免费保修和维护期(保修和维护期内乙方需提供技术、培训、质量保障、技术转移等服务,若存在质量、服务问题需按甲方要求限时整改,保修和维护期自甲方书面确认整改合格后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二期)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证明)
(4)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承诺)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当天查询记录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此项由采购人在开标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截图留档;如网站无供应商信息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声明)
(10)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