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功能提升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询价采购
1.询价条件
因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功能提升工程施工需要,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拟采用询比价方式采购,询价方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采购主要内容龙港市(舥艚)中心渔港功能提升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询价方后续有权根据具体施工安排和现场施工情况对采购清单内的险种和服务期限进行调整,具体以询价方现场施工安排为准。
2.2项目具体情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可满足12万吨渔货的渔获物定点上岸区(兼晒网场地)19201.8㎡、新增岸电桩(渔船接地桩)24个、新建挡江潮标准按略高于10年一遇高潮位(3.39m)(50年一遇高潮位核算)设计,新建护岸544.7m等工作,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30日历天,合同造价为13528.78万元。
2.3询价内容:
详见下表
项目/险种 |
合同金额/赔偿限额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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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
物质损失部分 |
135,287,831.00 |
第三者责任部分 |
1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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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保险税率:6% |
以上服务期为暂定,具体服务时间以询价采购单位实际施工需求为准。
3.报价人须知
3.1资格要求
3.1.1本次询价要求报价人为中交集团统保财产保险机构合格供应商。
3.1.2其他要求:
1、资质要求:若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由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若报价人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下属分公司时,须同时提供由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
2、能力要求: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024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投标人主要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保险业务,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监管局)批准的保险服务机构。
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违规的情形。
4、服务要求:拥有专业化的服务团队(需提供省级和属地服务人员),及项目承保理赔经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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