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塑料编织袋招标公告
ZBCGZXHG202509240674
1.招标条件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矿用塑料编织袋招标人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矿用塑料编织袋(包件数量1)
2.2采购数量:500万元(估算金额、仅做报价参考)
2.3签订框架协议:是
2.4定商、定价:否
2.5统采分签:/
2.6主要技术要求:
2.6.1执行标准:
煤矿井下用塑料编织袋:MT/T 1125-2011、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GB/T 8946-2013
2.6.2主要技术参数: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交货地点:
供方按照需方要求将货物运抵需方指定交货地点。
2.8交货期:
以甲方采购订单中要求的时间为准
2.9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运输方式不限,将物资运送至业主方指定地点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运输、装卸费等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2.10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发票进账后第3个月支付50%货款,第11个月支付40%货款,余款10%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款。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未能解决的,质保金不予支付。
2.11招标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响应(投标)产品有效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投标人)须为响应(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3.2财务要求:
(1)供应商(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是指2022年至2024年经外部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供应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矿用塑料编织袋销售业绩1份,且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框架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外,还须提供协议下的订单(以协议下所有订单金额累计认定业绩)。
(2)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如果合同中不能体现关键技术参数,可提供与合同对应的、能体现出上述信息的技术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框架类或寄售类合同除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协议下的订单扫描件。
(3)供应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响应(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响应(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及破产状态;未在采购人(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参与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3)本项目报价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含)
(4)供应商(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投标产品无毒、无害、与皮肤接触无不良反应并符合国家健康、环保等标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0-11 18:03至2025-10-20 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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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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