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胡家河选煤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起重机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0866-25C2SXQY0827)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咸阳市
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胡家河选煤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起重机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胡家河选煤厂技术升级改造工程起重机购置项目
1.2 采购人: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编号: 0866-25C2SXQY0827
1.4 谈判组织机构: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出资率100%。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位置:本项目位于陕西省咸阳市西北部,彬长矿区中北部,泾河西岸,行政区划隶属于咸阳市长武县管辖,跨彭公、相公、冉店、亭口、巨家及枣园共6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107°49′15″~107°56′45″,北纬35°07′15″~35°11′45″。
2.2采购范围:本工程在选煤厂设计1台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20t/5t)、1台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10t)、1台电动葫芦(10t)。电动机为起重机专用的锥形电动机,额定电压为380V/660V,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为IP55,一级能效。电动葫芦电动机选用性能优良的专用起重机电机,电源电压采用双电压、660V/380V,电源频率50Hz,绝缘等级F级,防护等级为IP55,一级能效。其他参数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交货期:60天。
2.4质保期:自投用起24个月内(从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计起)。
2.5交货地点:陕西彬长胡家河矿业有限公司。
2.6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型合同业绩3份及以上(如为刚承接的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如为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项目,提供显示以上业绩项目名称、合同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页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3.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以网站实时查询结果为准);
3.6供应商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失信名单” 且在公布期内(以供应商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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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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