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S-161-ZK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等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966000
最高限价(元):5400000,4984000,258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一: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腹部)、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妇产)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4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备注:本项目共计三个标项,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二:麻醉监护仪、专科用心电监护仪、心电监护仪、双道注射泵、遥测心电监护系统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984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备注:本项目共计三个标项,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标项三
标项名称:标项三:听觉诱发电位仪、屏蔽室、鼻窦镜、耳内镜、肺功能仪、单剂量自动摆药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582000
单位: 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医疗设备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备注:本项目共计三个标项,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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