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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乡镇民政服务站及指导中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5]SFZX[CS]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乡镇民政服务站及指导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9,000.00元

采购包1(永泰县乡镇民政服务站嵩口片区(赤锡、梧桐、嵩口)):

采购包预算金额:23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1,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029900-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永泰县乡镇民政服务站嵩口片区 1(个) 按照《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闽民社工【2020】127号)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站建设的通知》(闽民办【2024】148号)规定,我局组织实施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及指导中心项目。服务量化指标(以一个片区、下辖3个站点为基准):①.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参考社会工作评估专业标准,年度评估分数不低于所设分值的70%。 ②.服务指标:(以一个片区,下辖3个站点为基准): 1、探访关爱服务:对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及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进行探访,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总探访量不低于300人次。每次探访应具有图文记录或探访登记表。 2、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个案服务不少于15个,提供的个案服务应完整、规范、专业。 3.小组服务达到3个以上,服务人次不低于80人次。提供的小组服务应有计划、有过程、有反思和总结等,流程需完整规范。 4、建档服务达到240人以上,民政服务站辖区对象少于300人时须全覆盖,含兜底人群。 5、活动服务:开展各种活动不得少于15场,每场活动均需具备相应的方案、计划、签到、照片、简报等。 6、挖掘、培育、组建3支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活动至少6场,发动志愿者参与困难人群帮扶、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累计带动志愿者参与不少于100人次。 7、每个片区要加强服务梳理,及时总结服务经验。打造1个特色鲜明的民政服务站品牌项目,形成至少1个典型服务案例。 8、完成宣传报道不得少于12次。 ③、人员配备要求:每个民政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专职社工,每个片区配备1名项目主管。驻站社工与承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驻站社工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社工证或社工专业毕业的人员优先。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原民政服务站社工,按照自愿原则优先录用。 231,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2(永泰县乡镇民政服务站大洋片区(东洋、盘谷、大洋)):

采购包预算金额:231,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1,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05029900-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永泰县乡镇民政服务站大洋片区 1(个) 按照《福建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闽民社工【2020】127号)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站建设的通知》(闽民办【2024】148号)规定,我局组织实施乡镇民政服务站购买服务及指导中心项目。服务量化指标(以一个片区、下辖3个站点为基准):①.服务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参考社会工作评估专业标准,年度评估分数不低于所设分值的70%。 ②.服务指标:(以一个片区,下辖3个站点为基准): 1、探访关爱服务:对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及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进行探访,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总探访量不低于300人次。每次探访应具有图文记录或探访登记表。 2、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开展留守、空巢、特困老年人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等服务。个案服务不少于15个,提供的个案服务应完整、规范、专业。 3.小组服务达到3个以上,服务人次不低于80人次。提供的小组服务应有计划、有过程、有反思和总结等,流程需完整规范。 4、建档服务达到240人以上,民政服务站辖区对象少于300人时须全覆盖,含兜底人群。 5、活动服务:开展各种活动不得少于15场,每场活动均需具备相应的方案、计划、签到、照片、简报等。 6、挖掘、培育、组建3支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者活动至少6场,发动志愿者参与困难人群帮扶、主题活动开展等工作,累计带动志愿者参与不少于100人次。 7、每个片区要加强服务梳理,及时总结服务经验。打造1个特色鲜明的民政服务站品牌项目,形成至少1个典型服务案例。 8、完成宣传报道不得少于12次。 ③、人员配备要求:每个民政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专职社工,每个片区配备1名项目主管。驻站社工与承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驻站社工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社工证或社工专业毕业的人员优先。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原民政服务站社工,按照自愿原则优先录用。 231,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采购包3(永泰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采购包预算金额:147,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7,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05029900-其他社会治理服务 永泰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 1(个) ①服务要求:通过监督管理镇(街)民政服务站有序、有质量地开展服务,组织开展专业督导培训等工作,提升社工专业服务水平,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推动挖掘和沉淀出具有永泰特色的品牌服务项目。 ②.服务指标: 项目走访:项目专职人员需驻点在永泰办公,协助购买方走访查看乡镇民政服务站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周期内所有镇(街)民政服务站实地走访不少于18次,走访情况应形成工作小结报送购买方; 2.项目交流:每月组织开展乡镇民政服务站工作汇报会1次,项目周期内安排县域内站点互访不少于1次; 3.团体督导:完成乡镇民政服务站团体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项目周期内,每一乡镇民政服务站获得一对一督导不少于2次; 4.专业培训:完成乡镇民政服务站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5.项目宣传:申请并运营永泰社会工作指导中心公众号,每月不少于2篇宣传推送文章; 6.人员要求:投标人需配备至少1名项目主管、1名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负责跟进本项目的工作,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在永泰县民政局驻点开展项目服务,负责项目日常工作推进,协助永泰县民政局完成相关工作。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人员优先(社会工作专业资质指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优先。投标人还需有督导、培训资质,需具有相关经验。 7.项目评估:项目结项需由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 147,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 天内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0-13 至 2025-10-2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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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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