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CCUS项目液相CO2全自动一体化注入装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25-XA305-WZ9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CCUS项目液相CO2全自动一体化注入装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宁夏同欣恒泽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根据公司CCUS项目计划,预计采购10台液相CO2全自动一体化注入装置(最多采购10台),预算金额599.1229万元(含13%增值税及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若因政策或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采购物资品种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
2.2交货地点:陕、甘、宁、蒙等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方式:供货区域分散、偏僻,招标人实行零库存管理,中标人按需零星供货。
2.4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5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2.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设备投运之日起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上报备取得赋予的验证码),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0日前,至少具有1项液相CO2一体化注入装置供货相关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①合同首页;②签字页;③合同或合同附件体现液相CO2一体化注入装置相关内容)、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发票开具时间距投标截止日30日以上)。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7其他要求:
3.7.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或西安长庆同欣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因无交易导致系统暂停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或其相关产品在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3.7.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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