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迪庆州分公司2025年新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迪庆州分公司2025年新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5101314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新办公楼电梯一部(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三年维保服务)。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折扣限价100%,报价折扣以含税总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新办公楼电梯一部(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三年维保服务)。
2.2采购预算金额:220,000.00元(含税),194,690.27元(不含税),预估税率13%
2.3供货及交付地点: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6供货时限:采购人发出供货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到货及安装调试(由甲方提供设备堆放场地)。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折扣限价100%,报价折扣以含税总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三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起始日:响应截止日向前推五年的当日,终止日:响应截止日前一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云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级或云南省级)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云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3.4控股、管理关系:(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产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制造商响应的只需提供制造商申明函即可。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响应,否则均被否决。
3.6资质要求:
(1)制造商/代理商要求:
①若为制造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②若为代理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并同时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响应的电梯产品须具有由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具备检测资质的相关机构出具并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TSG T7007—2022)检测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3.8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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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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