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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增补)招标公告

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增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80208FS0850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确保修井作业过程中对污油、污水等污染物落地造成环境污染,修井作业前,按照辽河油田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要求,铺设完善、清洁的绿色环保平台,对修井作业现场施工过程中的污水、污油进行收集,并通过专用设备和车辆安全运输到指定地点。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油辽金海发〔2025〕27 号、金计函字〔2025〕42号;项目估算: 306    万元(不含税)。

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提供绿色环保平台、车辆、设备等材料,在修井作业井场铺设钢制平台或聚氨酯涂层防渗布,清理、回收现场污油、污水,污水通过车辆运输到联合站,污油通过专用车辆安全运输到油泥贮存池。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提供作业井井号。

标段(标包)划分:

由于我厂作业井区域跨度大,目前在位修井作业队伍最多时超过40支,施工规模较大,同时弃置封井、大修施工等占用绿色平台周期较长,为满足作业时效要求,拟将该项目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一:主要配合小洼、海南、笔架岭、小龙湾区块修井作业施工队伍提供绿色环保平台防污染措施。预计实施作业现场地面清洁作业技术服务532井次(提供钢制平台服务275井次,提供聚氨酯防渗布服务257井次),暂估金额1960000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标段二:主要配合海外河区块修井作业施工队伍提供绿色环保平台防污染措施。预计实施作业现场地面清洁作业技术服务478井次(提供聚氨酯防渗布),暂估金额1100000元(不含税)。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作为结算依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金海采油厂所属辖区 。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Q/SY08124.3石油企业现场安全检查规范第3部分:修井作业

SY/T 6524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本次清洁作业地面集液技术服务招标使用钢制平台或聚氨酯涂层防渗布。

(2)地面集液设施完好无破损、无渗漏,与地面接触一侧、围堰外侧无油污;内侧清理干净,无流动的污油、污水。

(3)管杆桥、井口集液设施围堰高度不小于200mm,最高点与最低点落差不大于50mm,安装稳固,防风防碰撞。

(4)井口及管桥集液设施内操作位置及行人通道安装防滑板。

(5)集液防污染设施基本要求:管杆桥集液防污染设施大于管杆四周500mm;工具箱及辅助工具满足现场需求,围堰不低于50 mm;井口围堰不低于200 mm。其它部位防污染设施根据现场要求制定。

(6)作业过程中,集液设施内污油污水及时回收,防止外溢。

(7)集液设施内产生的污水通过污染罐车运输至联合站,现场产生的污油、油泥等危废通过危废专用车辆送至油泥贮存池。

2.5.2.2质量要求

施工前后,按要求组织现场标准验收。作业过程防止土壤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对集液设施内产生的污水送至联合站,作业现场产生的油泥等危废送至油泥贮存池。设备设施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泄漏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

3.2.1关键岗位人员

项目负责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HSE培训合格证等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2.2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2拟投入队伍要求

(1)拟投入队伍数量: 1 支;

(2)队伍主要人员构成:至少提供4名现场操作人员。要求提供以响应单位名义缴纳的截至投标日期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3.4主要设备要求

3.4.1、主要设备设施包括:随车吊、自吸式罐车、清洗车间及清洗设备、污液回收存储装置、绿色环保平台、安全消防设施。

3.4.2、随车吊5吨以上,客货1.5吨以上,自吸式罐车8m3以上,污液回收存储装置20m3以上。拉运污油、油泥车辆要具备危废9类资质。

(提供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3.6.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模块);  

3.6.2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6.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6.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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