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50731126162-51270807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5125-W00002005
预算金额(元): 120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2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崇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气相色谱质谱仪 1套
采购与安装,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4)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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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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