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0-001322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新能西藏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0-17 18:3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0-31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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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
4. 与询比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报价。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须为具备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的执业资质、依法成立3年以上、现有执业律师5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8.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报价人有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扫描件需清晰可辨,若合同关键信息模糊,视为无效业绩;
9. 报价人未被行业主管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作出过任何行政处罚,无任何被禁止、限制执业的情形,在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均无不良执业记录;
10.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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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