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滨海201MW/401MWh独立储能项目(一期100MW/200MWh)EPC总
承包
招标公告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潍坊融潍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储能电站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100MW;一期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按照远景规划,站内远景设2台120/35kV升压变压器,一期设置1台120MVA的变压器。,本项目一期和二期共1回220kV出线接入220kV央港站侧。
本项目站址位于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道香江西街以南、海丰路以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先进制造产业园内西南角)站区周边环境宽松,交通便利,无特殊建构筑物及障碍物。
2.2招标范围
序 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招标信息 服务费 (元) |
1 | DNYZC-20 25-10-01 -098-01 | 潍坊滨海 201MW/401MWh独 立储能项目(一 期100MW/200MWh) EPC总承包 | 总承包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潍坊滨海201MW/401MWh独立储能项目(一期100MW/200MWh)工程总承包范围 包括:潍坊滨海201MW/401MWh独立储能项目(一期100MW/200MWh)的勘察、设计、 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验收、保护定值计算、单体系统试验、涉网试验及移交等相 关配合工作(投标报价应考虑冬季施工,费用不另计)。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勘察设计:包含本体工程在内的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的编制 等。 设备(材料)采购:本工程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220kV升压站、送 出线路所有设备材料及对侧站的协调工作、储能系统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 运输、接车、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其中储能系统所需设备及储能系统间连接件 及连接材料的供货及提供安装指导服务,包括储能电池仓、储能电池、储能PCS仓、 PCS、变压器、储能能量管理系统(EMS)、直流汇流设备、集装箱内的配套设施(如 温控、配电、消防、照明、材料等,同时考虑防火阻燃要求)、储能系统的通讯、 火灾及视频安防等,储能设备间电缆、储能集装箱内部接地线缆以及接入省地调及 省地备调所需设备等。此外,还应提供储能系统相关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 各设备布置图、电气连接图、通讯系统图、火灾报警图、视频安防监控图及其它供 货范围内的图纸,储能电缆清册、通信线缆清册;220kV升压站包括防雷接地系统 采购;全站涉及控制室设备、通信设备、消防系统、集控接入系统、储能系统区视 频监控系统及设备安装等系统连接及设备采购;全站电力及控制电缆、光缆及本项 目建设所涉及到的全部设备及相关主辅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检查、安装、系 统整体调试(包含技术监督、电网投运手续办理,全站调试、试验)、工程验收、 质检、保修。 工程施工:本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送出线路工程施工及对侧站改造协调 工作,并网接入施工,满足当地并网验收及并网工作;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及试验 (含储能系统)、试运行(含储能系统)、临时设施施工。 商业运行:专项验收费用、协调费用、抽样送检实验费、涉网试验费及仿真建 模及模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含动态调试完成之前的所有电费)等。 其他: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的办理及后续政府提出需 | 本项目计划2025 年10月底前开工 (具体时间以招标 方通知为准),2026 年3月25日并网, 2026年5月31日 完成涉网试验并竣 工商转投产。具体 以合同签订为准。 要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环水保的恢复及验收等,质量监督检查手续的办理,周边政 府及关系协调等。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质量保修 | 最高投标控制价:17600 万元(投标人各分项报价 均不能超过对应项目的控 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 理,具体如下:) (1)磷酸铁锂储能系统 集成设备(含EMS)控制 价:11200万元。 (2)潍坊滨海 201MW/401MWh独立储能 项目(一期100MW/200MWh) 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潍 坊滨海201MW/401MWh独 立储能项目(一期 100MW/200MWh)的勘察、 设计、采购、施工、安装、 系统调试、试验、验收及 投产等工作控制价:6400 万元。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未处于潍坊融潍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选择将升压站220kV高压侧及外线的安装和调试工程分包:拟分包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允许分包内容如若分包,投标人可不再具备该资质,并要求提供拟分包人资质证明材料);
(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容量规模为100MW及以上或200MW/400MWh(单个项目)及以上已投运的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竣工证明,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
(3)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类,即“安全B证")且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须具有容量为100MW及以上规模或200MW/400MWh及以上规模(单个项目)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且证明材料中应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如业主证明或项目委任书等有效材料);
(4)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材料);
(5)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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