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协调专家审核等工作
询比采购公告
蕉岭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协调专家审核等工作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蕉岭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施方案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协调专家审核等工作。
1.2 采购人: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资金 。
1.4 采购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2〕663号)要求,蕉岭交通局拟计划申请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通过开展全国第三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提升蕉岭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出行高质量要求,进一步支撑我县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由于本项目对专业性要求较高,拟计划委托专业咨询单位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提供创建期技术咨询等服务。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交运函 [2021]120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752号)对蕉岭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工作。
(2)负责协助甲方与省交通厅、交通运输部进行沟通和交流,协调相关专家对报告编制进行审核。
2.2 服务期限: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2.3 服务地点: 广东省蕉岭县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 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并符合业主及甲方的有关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成立时间不短于一年,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2022年-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业绩要求: 近5年(自2020年9月1日至 2025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均需提供合同签字盖章页、关键内容页的扫描件。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跟踪体系,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与中交集团及公司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无有质量、安全及环境方面的重大不良记录,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系统(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至少提供一项提供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职称为土木工程类相关专业),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 分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18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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