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核电5、6号机组工程常规岛及BOP冷水机组设备及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BOP冷水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三门核电5、6号机组及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厂址
浙江三门核电厂厂址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位于台州市三门县健跳镇辖区内。厂址座落于健跳镇东北部约6km的猫头山嘴半岛—娘娘殿岗上,濒临三门湾,北、东、南三面临海,西面靠猫头山,地理坐标为2905'24"~29°06'12",东经121°37'37"~12139'17"之间。厂址西距三门县城(海游镇)约26km,西北距宁海市区约30km,西南距台州市区约50km,北距宁波市区约83km。
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
2.2设备名称:冷水机组及配套设备;
设备数量:三门5、6项目共计61台设备、徐圩一期共计80台;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为QA3、QNC,安全等级为NC,抗震等级为1A、NO,规范等级为NA;
交货时间:三门5#机组2028-8-11,三门6#机组2029-4-11;徐圩一期最早2026-11-30,最晚2028-11-15;
交货地点:DDP至现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足下列要求:
广医民建有限招标专用章(2)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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