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询价条件
1.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达坂城区铁路采石分公司火工品询价采购,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达坂城区铁路采石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位于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柴窝堡白杨沟村,距离乌拉泊枢纽约30公里。2020年建成全新道砟碎石生产线,年生产能力:100万立方米。
2.1.2询价内容:爆破火工品仓库管理手持机采购,包件号:001,具体内容详见一览表
2.2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询价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询价公告附件1《询价物资包件清单》,本次询价一包一投。
2.2.2询价方式: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 询价依据
3.1本次询价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询价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询价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询价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询价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
4.2本次询价要求询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询价人必须提供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财务能力要求:询价人须提供2024年度企业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会计审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询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纳税人身份要求为小规模及以上,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供货业绩要求:询价人须提供2023-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注册的新公司以及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5)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询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询价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询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6)其他要求:①询价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询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 询价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询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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