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哈萨克斯坦CG股权重组项目专项审
计服务采购
(专项审计采购包)
竞争性谈判公告
各应答人:
根据有关制度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应答人参加。
1.采购条件
采购人: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开展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采购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我方拟将中电国际全资子公司,即某香港SPV持有的哈萨克斯坦两家光伏项目公司99.99%股权,重组至某荷兰SPV(荷兰SPV为上述香港SPV的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相关要求,现需对拟重组的两家哈萨克斯坦项目公司99.99%进行估值,因此需配合出具就该估值事项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年一期,即2024年全年与截止2025年9月30日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工作内容如下:
(1)对标的公司进行专项审计(中国准则),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为估值奠定基础。标的公司为哈萨克斯坦C、G项目公司的单体报表(共两家公司)(2)协助配合解答估值顾问或集团评审专家就审计报告提出的财务相关问题(3)对最终重组方案出具相关会计处理意见,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即香港SPV单体及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意见;受让方即荷兰SPV单体及合并报表的会计处理意见,哈萨克斯坦C、G项目公司单体公司会计处理意见。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3.2应答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
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3.5应答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
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6应答人没有处于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7资质要求:无
3.8业绩要求:应答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首次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有境内外光伏项目资产评估(估值)专项审计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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