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土石方机组配合施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GS-2025FW-ZB091
1、招标条件
本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施工总承包第三标段土石方机组配合施工技术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第三标段起点为赤峰市敖汉旗(AF001),终点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BI160),途经敖汉旗、翁牛特旗、松山区、克什克腾旗,线路总长约341公里、管径1422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新建站场2座(赤峰东压气站、赤峰北分输站)、阀室10座(44#~53#)。管道沿线河流大中型穿越3处(定向钻1处、大开挖2处),山体隧道穿越8处,铁路穿越2处、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穿越17处
招标范围:线路主体下沟机组施工现场所需挖机操作手。施工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机组完成作业带扫线、打土墩、排水沟的修建、施工便道的整修、新建、配合检测单位(泥泞地段拖拉爬犁)等,管沟开挖、回填、渣土倒运、地貌恢复等服务工作计划外雇挖掘机设备操作手38名。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最终以发包人批复的完成时间为准);
其 他: 详见招标文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提供劳务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方面的相应能力。
3.3 财务要求: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业绩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劳务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取消投标人资格。
.5)投标人提供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管理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承诺书。
3.6 其它要求:所有人员入场前须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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