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925210200015384-XM001
项目名称:戒台寺景区标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2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4.23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戒台寺景区标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
284.2310万元
1项
戒台寺景区标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包括戒台寺景区标识牌设计、戒台寺景区寺内标识牌物料安装、基础服务标识牌、方向指引标识牌、景点介绍标识牌、景区全景图标识牌、区域导览标识牌、旅游公约标识牌、AR数字化智慧景区开发(一期)、戒台寺数字化展示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的60日内(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包括中型、小型、微型)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5)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10至2025-10-1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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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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