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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废催化裂化催化剂及“三泥”废渣拉运服务招标

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废催化裂化催化剂及“三泥”废渣拉运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8-FW43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废催化裂化催化剂及“三泥”废渣拉运服务招标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货物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1)炼油一部、炼油二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裂化催化剂(属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废催化裂化催化剂运输过程采用密闭罐车运输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管理)需由运输单位提供密闭罐车拉运至危废处置单位合规处置;(2)公用工程一部炼油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炼油污泥(属危险废物)、化工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化工污泥(属危险废物)需由运输单位提供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在接泥点盛接,装满后拉运至危废处置单位合规处置;(3)公用工程一部催化剂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废白泥(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由运输单位提供的装载机(含司机)装入由运输单位提供的一般工业固废拉运车辆后,拉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单位进行综合利用。(4)因特殊原因(如检修、应急处置等),由运输单位需提供适合车型(罐车、平板车或仓栏车(投标人按招标人实际业务提供)等)完成公司临时指派的各二级单位工业固体废物、清洗锅炉水、活性污泥等拉运任务。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为粉末状,炼油污泥含水率约为78%左右、化工污泥含水率约为76%左右,废白泥含水率约为76%左右。废催化裂化催化剂、炼油污泥、化工污泥、废白泥拉运过程中存在运输时间不确定(以装置实际产废时间为准)、每日运输量不确定(以装置实际产废量为准)、临时指派的工业固体废物、清洗锅炉水、活性污泥(含水率约为90%)等运输量及时间不确定。炼油污泥、化工污泥司机需跟班拉运,满足污泥由产泥口直接装车、不落地要求。

为保证兰州石化公司废催化裂化催化剂、污水处理装置“三泥”(炼油污泥、化工污泥、废白泥)的合规拉运处置、利用、临时拉运业务的顺利开展,按照公司要求需开展废催化裂化催化剂及“三泥”废渣拉运等业务公开招标采购,与服务商签订合同,保障及时完成相关业务顺利完成。其中,炼油污泥约为12000吨/年(额外检修时增加5000吨),化工污泥约为4000吨/年(额外检修时增加2000吨),废白泥约为17000吨/年(额外检修时增加2000吨),废催化裂化催化剂约为2500吨/年。估算金额:600万元(含税,税率9%),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单价计费,招标文件中工业固体废物运输量为预估量,结算据实结算。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1. 炼油、化工污泥运输业务:运输费控制价为1.48元/吨·公里;交货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九合镇。(如处置单位、运管部门审批路线发生变化,以实际来回运距为准)。因特殊原因(如检修、应急处置等)临时指派拉运公司各二级单位工业固体废物至危废处置单位参考此价格结算。

2. 催化剂白泥运输业务:运输费控制价为1元/吨·公里;交货地点为兰州市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达川乡河咀村。(如利用处置单位、运管部门审批路线发生变化,以实际来回运距为准)。

3.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运输业务:运输费控制价978元/车次。交货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九合镇。(如利用处置单位、运管部门审批路线发生变化,以实际来回运距为准)

4. 临时运输任务:因特殊原因(如检修、应急处置等)临时指派拉运公司各相关二级单位清洗锅炉水(运距约3公里)、活性污泥(运距约3公里)等:运输费控制价为460元/车次。

5. 装载机使用业务:控制价为712元/天(按实际使用天数据实结算),装载机载重量至少为ZL30及以上。

2.2.2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前续合同数量履行完毕或前续合同履行期满(以先到时间为准)合同生效开始履行至2026年12月31日。本合同2026年12月31日前提前完成合同数量或2026年12月31日未完成合同数量(余量不再执行)合同即终止。

2.4服务地点: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验范围涵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9类或危险废物)以及普通货物运输】。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开标截止前30日)需具有类似危险废物运输业绩(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结算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发票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④投标人须未被纳入服务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⑤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人员及车辆要求:运输单位提供的炼油污泥、化工污泥拉运车辆应为投标人公司自有车辆。全部拉运业务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若为分体式的,牵引车头和挂车均需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不含挂车)、罐车提供罐检报告、道路运输证纸版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截图(若为分体式的,牵引车头和挂车均需提供)。

注: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中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标人或其分公司《营业执照》完全一致的,认定为自有车辆,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认定。

3.6.1炼油污泥、化工污泥等危险废物拉运车辆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1名押运员,驾驶员应持有符合适车型的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驾驶员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押运员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s://ysfw.mot.gov.cn)。

3.6.2车辆及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序号

业务事项

车辆数量(台)

司机人数(人)

押运员(人)

车辆型号(投标人根据需求配备)

备注

1

炼油污泥拉运

2

2

2

车辆载重量不低于7吨

燃油及车辆、人员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化工污泥拉运

2

2

2

车辆载重量不低于7吨

3

废白泥拉运

2

2

/

车辆载重量不低于7吨

4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

2

2

/

车辆运载能力不低于7吨

5

装载机

1

1

/

载重量至少为ZL30及以上

6

临时拉运

罐车

1

1

/

车辆运载能力不低于7吨

平板车或仓栏车

1

1

1

车辆运载能力不低于7吨

3.8投标人须承诺:

3.8.1 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2 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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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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