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扎窝镇西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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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黑水县扎窝镇西厘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黑发经商行审【2025】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水县扎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_四川省民族地区开发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集自筹资金_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水县扎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黑发经商行审【2025】5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水县扎窝镇西厘村。
2.2、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2659.39平方米,其中服务中心1栋、建筑面积2379.39平方米,农特产品销售点4栋、每栋建筑面积70平方米;新建道路202.01米,宽度7米,停车场面积550平方米,车位27个(其中6个充电桩车位),活动场地及步道2444.9平方米,绿化3154.5平方米以及总平管线、照明、监控等附属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 4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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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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