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5-JYJF-G2025-0044 项目名称:2025年锡山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无锡市湿地保护条例》等要求,依据《江苏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林办业〔2012〕6号)等文件精神,科学统筹资源整合,加强锡山区湿地资源保护,保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平衡、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景观,充分发挥湿地综合效益。开展锡山区境内崇村荡、陆家荡、新兴塘河等6个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编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编制的成果需能够通过采购人审核,并取得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批复。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以及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的具体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相关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