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采购(广西国浩科技有限公司生石灰块)
项目编号 | JZEG-GF-25-G1-W-0020848 | 采购经理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0-13 09:3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5-10-13 11: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01 | 生石灰块 | 广西国浩科技有限公司 | CaO含量94-96 | 1500 | 吨 | 2025.10月后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需方技术协议为标准(技术协议附后),供方对质量负责期限为货到后60个工作日。 2、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按需方时间要求在需方工厂交货。根据实际技术研发中心要求供应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数量依据复合材料分公司生产需要到厂,如果技术调整生产使用数量,复合材料分公司可以终止采购合同。 3、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汽运到需方工厂指定位置,运费及装车费、集装箱卸车费包含在单价中。 4、合理消耗及计算方法:货物重量以需方过磅为准。 5、包装标准:包装采用集装箱,运输过程注意避免受潮。 6、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见双方所定技术协议,异议期为整批货物全部到达后60天。需方应在货物到全后30日内按协议规定的指标检测。对产品的异议需方应在到货次日起30日内电话通知或附说明书向供应方提出书面异议,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电话通知或书面异议次日起10日内来人处理,如未按时处理,视为供方承认需方意见。需方有权对超标产品作退货或罚款处理。 7、运输车辆应符合当地环保及安全要求(国六车、新能源车)。货物到厂前一切损坏或损失由供方负责。送货车辆进入厂区应主动在门卫处登记,严禁带烟带火进入厂区,在厂区内车速不得超过30km/h。送货人员应注意车辆及周围人员的安全,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伤。供方要对送货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送货人员的安全意识。 8、供应商有效报价中标者,不履行合同,纳入不合格供货商名单。 9、中标供货商如果供应检测指标不合格(化学指标验收:外观验收合格后,复材分公司技术人员根据矿石取样规范取样,进行指标检测,技术人员根据协议要求进行判定。)、外观混有杂物等不合格事项,一律拒收、退货,并立即终止合同。 10、中标供货商如果供应不按要求到货,影响使用方正常生产,将终止合同。 11、采购数量依据生产需要到厂,如果技术调整生产使用数量,复材分公司可以终止采购合同。
3.技术条款:指标 单位 规格值 CaO % 94.0-96.0 Fe2O3 % ≤0.12 MgO % ≤1.50 SiO2 % ≤0.50 K2O+ Na2O % ≤0.20 烧失量 % ≥2.0 块度 最大块度不超过6厘米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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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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