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管网工程商品混凝土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管网工程招标人为宜宾公司第八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位于屏山县锦屏镇富荣河,由水库枢纽工程和输水工程两大部分组成。水库枢纽工程为Ⅳ等小(1)型水库,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大坝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总库容931万m³,其中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869万m³,正常蓄水位677.5m,大坝高68.50m,坝顶全长147.45m。水库枢纽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坝肩布置开敞式溢洪道,左岸山体设取水(放空)隧洞,出口段接引水隧洞。输水工程包括引水隧洞和输水管道,引水隧洞长14.503km,采用城门洞型,开挖断面尺寸3.0m×3.5m,输水管道长12.57km,管道采用K9级DN800球磨铸铁管,单管布置。
本次拟组织询价的项目屏山县三洞溪水库项目管网工程施工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材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供应链理办法》中供应商的准入标准。投标人须在中交天航(宜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名录内。
3.2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商具有最新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具有本企业的质量体系、环境体系、职业健康 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服务商具有最新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规模较大的还应具有最新环境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特定行业,还应具有国家机关或组织核发的资质认证证书;
3.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贸易企业须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2024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3.5 生产能力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的标的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
3.7综合执行人查询结果(信誉要求):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页面查询本单位并截图(附带电脑时间),未妥善处理法院执行的不允许中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4日10:00时-2025年10月19日10:00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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