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南漳张家坪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应急能力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咨询服务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____(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南漳抽蓄)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李庙镇境内,距离武汉市、襄阳市、南漳县直线距离分别约300km、50km、30km。上水库位于主山寨张家坪,下水库位于胡家坪村附近的洞河上。南漳抽蓄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1800MW(6×300MW),设计年发电量20亿千瓦时。枢纽工程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为一等大(Ⅰ)型工程。
2.2 采购范围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咨询服务
评估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现状,指出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组织相关培训、过程咨询指导和标准化创建自评工作,指导各参建单位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标准,根据评审编制《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达标报告(一级)》,向集团内外部相关机构的报送,达到备案或备查要求。
(2)应急能力建设评估
对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内容进行评估,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组织开展相关培训、过程咨询指导和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估等工作,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湖北南漳抽水蓄能电站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报告》,向国家能源局相关机构报送,达到备案或备查要求。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36个月,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计划完成时间为2028年9月,实际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至合同验收完成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3.1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咨询和电力行业安全与应急方面相关的咨询服务(可组合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为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与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
3.4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5 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6 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0月13日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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