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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新能源2025年第九批液碱采购项目

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中冶新能源2025年第九批液碱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201510-2025-ZB018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冶新能源2025年第九批液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有资质和供货能力的合格商家参加投标。

一、招标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液碱(氢氧化钠计)主含量≥32%。

2.数量:液碱水吨数量约22000吨

3.具体要求:

3.1外观:液体氢氧化钠为无色透明液体。

3.2高纯氢氧化钠应符合如下指标要求:

特殊特性说明

▼:与安全或法规有关   ▽:与安全或法规无关,影响功能

序号

项目

标准

检测频率

检测方法

特殊特性

备注

1

氢氧化钠(以NaOH计),%

≥32%

次/批

滴定法

2

氯化钠(以NaCl计),%

≤0.0050

1次抽测/周

比浊法

新供应商引入时1次/天,数据稳定一周后改为每周检测一次。

3

Fe,%

≤0.0003

比色法

4

SiO2,%

≤0.0015

比色法

5

TOC,mg/l

≤50

TOC仪

6

磁性物质,ppb

≤50

次/批

ICP

4.检验规则

产品按批检验,以同一厂家当日来料每三车次为一批。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运

5.1 标志

出厂的氢氧化钠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商标、执行标准号、型号规格、批号或生产日期、净质量和生产许可证编号及GB 190中规定的“腐蚀品”标志。

每批产品应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质量证明书。

5.2 包装

    液体氢氧化钠产品用专用槽车或贮槽装运,包装容器不得污染产品。

5.3 运输

运输过程中防护撞击。不可与酸性物品混装运输。专车运输。

5.4 贮存

液体氢氧化钠产品应用贮槽贮存。防止碰撞及与酸性物品接触。

6.参考标准

《GB/T  11199-2006 高纯氢氧化钠》

7.验收标准:

(1)所供应产品的材质、重量、制造工艺等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保证所供应产品为正规厂家生产,材料为正宗国标优质等级,质量稳定可靠。

(2)所供应产品须标详细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

(3)所供应产品须提供出厂检测报告等证明。

二、交货及付款

1.交货地点:依合同履行。

2.交货时间:依合同履行。

3.付款方式:送货月的25日进行月度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在次月的25日前, 甲方以六个月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本合同全额货款。

4.其它事项:中标人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含运费。

三、招标方式、方法以及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登陆“*”*以网上报价方式投标。

2.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1.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指企业法人)、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1.3投标人必须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评标方法:低价成交法,根据投标人填报的最大供应量(不可低于5500吨),按照评标排名从第一名开始直至液碱数量满足招标文件需求量进行中标人确定,中标人不少于1家,如所有投标人供应量不满足招标供应量要求,投标人视情况继续定标或进行重新招标。

4.当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时,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本项目仍具有竞争性,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对本项目继续进行评议并推荐预中标单位。

5.如中标候选人第一次对甲方供货,需完成甲方“供应商变更评审”流程,乙方提供报价产品样品,甲方按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如样品检测合格则可进行后续流程,如超2次送检样品不合格(以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证书为准),将视为无效报价,中标候选人顺延。

四、投标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投标人资格

1.1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指企业法人)、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单位才能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或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1.3投标人必须具备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1.4投标人填报最大供应量不得低于5500吨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主要文件资料,形成投标文件:

(1)《投标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投标报价单中须注明生产厂家、最大供应量、每天保障车辆数量等,须加盖单位红汁公章确认。

2初步评审响应资料(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报告、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注意事项:

(1)平台仅支持PDF格式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平台签到;解密时间默认为:20分钟;超过解密时间(招标人视情况调整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开标异议需在5分钟内提出;开标一览表需在5分钟内完成电子签章。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它情形:

若不同投标人在五矿采购平台操作的IP地址或机器码雷同,其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相关投标人均将被列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1)IP地址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

(2)机器码认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脑MAC地址、硬盘序号、CPU型号等;

(3)具体认定依据:以五矿采购平台的预警信息内容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4.开标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5.开标地点:*开标大厅(http://ec.minmetals.com.cn)。

五、附则

1.注册成功后须先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投标报名操作。在五矿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投标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投标人登录平台后点击“招标报价管理”条目下的“公开招标投标报名”,选择本招标项目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投标报名录入”,进入 “投标报名编制”界面,在 “投标报名编制”界面中可点击“招标编码”查看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人在 “投标报名编制”界面中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后再点击“提交”。

2.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5日内,中标人未签定买卖合同,将取消此次中标资格。

3.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人的有关制度规定。

4.本标书解释权属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唐山曹妃甸工业区十一加

商务联系人:王浩 电话:18532662427

邮  件:wanghao@mcc-energy.com.cn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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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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