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
饭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JSHW-NTSH-2025-C-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饭堂食材采购,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饭堂食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海工坞(长度520m、宽度90m,深度为13.5m)一座及 1号总组场地、突堤码头、模块出运平台、变电所、厕所、各类起重机轨道等配套工程。配置2200t龙门起重机、300t龙门起重机、300t门座起重机、45t门座起重机各1台,配置水泵房设备、引船小车、绞车等设备。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为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项目提供饭堂食材,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2.2交付时间:暂定16个月,具体进场数量以需方通知为准。
2.2.3交付地点: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吕四作业区惠生海工装备基地项目配套码头一期工程海工坞及配套工程项目经理部饭堂指定地点,具体送货地点以询价人指示为准。
2.2.4支付时间及比例:当期结算后,招标单位收到投标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的60日内,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100%。
2.2.5支付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电汇转账、银行汇票、建行E信通、供应链等金融工具支付方式,如采用银行汇票、建行E信通、供应链等金融工具支付方式,产生的贴现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需在招标单位指定的银行进行贴现。
2.2.6若采取票据方式支付的,投标单位同意接收招标单位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背书转让的合法票据及招标单位安排的其他合法金融产品,投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
2.2.7双方约定,金融票据的贴息和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食品经营许可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网查询的食品经营许可截图证明。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近年类似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
5、履约信用要求: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体为: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投标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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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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