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5-150
项目名称:第九师职业技术学校智慧校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800000
最高限价(元):2775270
采购需求:
包1
包名称:第九师职业技术学校智慧校园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77527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基础能力支撑平台(业务中台)、业务数据处理平台(职教中台)、职业院校数据上报平台、统一融合门户、教学事物管理平台(中职)、学生事务综合管理平台、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课、云服务、宿舍楼无线智能组网建设,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6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标项1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3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这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至少60%,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监 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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