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乌海能源各单位多功能抑尘车、干湿两用吸尘车、洒水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936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乌海能源采购多功能抑尘车、干湿两用吸尘车、洒水车用于各矿洒水降尘。
2.1.2招标范围:
采购编码 |
采购编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备注 |
12985128 |
抑尘车\纯电\220kW |
辆 |
6 |
乌达煤炭加工公司、利民煤焦公司、黄白茨矿业公司和骆驼山洗煤厂各1辆;海南煤炭加工公司2辆 |
功率:≥220kW |
12985133 |
洒水车\柴油\257kW |
辆 |
2 |
苏海图煤矿 |
功率:≥257kW |
12985134 |
吸尘车\纯电\160kW |
辆 |
3 |
乌达煤炭加工公司、苏海图煤矿和海南煤炭加工公司各1辆 |
干湿两用,功率:≥160kW |
12989393 |
抑尘车\纯电\120kW |
辆 |
1 |
物资供应中心 |
功率:≥120kW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2 其他:2.2.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
2.2.2交货地点:乌海能源各生产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商具备自我检验能力,可提供其自身出具有效的完整检验报告且须提供有效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具备上牌条件和柴油车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多功能抑尘车(纯电车且电机额定功率≥120kW)或干湿两用吸尘车(纯电车且电机额定功率≥160kW纯电车)或洒水车(柴油车且发动机额定功率≥250kW)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0-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0-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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