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K2025-ZB-2481--001
项目名称:靖边县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23,269.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靖边县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23,269.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23,269.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化学肥料 | 玉米专用水溶肥 | 443.79(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2,317.50 |
1-2 | 化学肥料 | 马铃薯专用水溶肥 | 5,600(吨) | 详见采购文件 | 2,380,95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县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县粮油绿色高效提单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提供财务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产品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且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在农业农村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或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取得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复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