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大有镇高场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5 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大有镇高场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 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大有镇高场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已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响水县农业农村局以盐农建〔2025〕12号文、响农发〔2025〕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响水县大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响水县大有镇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2025年度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大有镇高场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本次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涉及高场、民强2个行政村;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灌溉与排水工程:1)拆(新)建和维修泵站共10座,其中拆建泵站共4座:(3×350ZQ)、(1×500ZLB);维修泵站共6座:(2×350ZQ)、(4×400QSZ)。2)新建配套建筑物184座,具体为:①涵闸工程:共121座,其中d600×6m农门79座,d600×8m农门6座,d800×6m农门7座,d1000×6m农门1座,d1000×8m农门1座,d1200×22农门1座,d400×6m退水闸20座,d600×6m退水闸4座,d800×6m沟闸2座。②涵洞工程:共44座,其中d400×6m沟涵2座,d600×6m沟涵15座,d600×8m沟涵2座,d800×6m沟涵7座,d800×8m沟涵1座,d1000×6m沟涵5座,d600×8m渠涵(井)1座,d800×6m渠涵1座,d1000×6m渠涵8座,d1000×8m渠涵2座。③渡槽工程共1座,规格为d600×22m。④便桥11座,其中U120便桥5座,U100便桥5座;沟桥1座。⑤分水池7座,其中1.4×1.2×0.8m分水池2座,1.4×1.2×1.2m分水池3座,1.4×1.2×1m分水池1座,1.8×1.2×1m分水池1座。3)新建φ200mm放水口1300个。4)新(拆)建防渗渠8.66km:其中矩形渠2.529km,新(拆)建U120斗渠3.403km,新(拆)建U100斗渠2.033km,拆建U80农渠0.695km;埋设暗管0.14m。5)疏浚沟渠38.305km。2、田间道路工程:新建水泥路共计12.74km:其中3.0m宽水泥路8.483km,3.5m水泥路4.257km。3、土地平整工程:实施土地平整1751亩。4、地力提升工程:项目区共增施有机肥1751t,增施面积1751亩。具体范围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总投资额:约 2350 万元。
2.4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10月,(具体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资质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2年10月1日以后竣工的(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投标时须同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1)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2)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3)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4)该业绩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的查询截图。
各项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而所提供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3.1.4.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3.1.4.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投标截止时间起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 号文规定。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2.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1.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8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2.2.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包括: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3.2.2.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其他组成人员(“五大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按相关规范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配齐配足,投标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组成人员(“五大员”指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的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及相关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职称的子专业、技术岗位等涵盖的范围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提供能证明岗位能力的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如:岗位证书、职业培训机构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等)等相关资料。项目实施过程中驻场考勤,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特需调整的要办理项目手续,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违约扣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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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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