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IT-GZ-ZF-2025-0031
项目名称:六盘水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序列号: B-20250928-000227-3
预算金额(元):3622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700000,950000,500000,672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包一:一拖十中央监护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拖十中央监护系统”1套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包二:血液透析机(单泵)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血液透析机(单泵)”5台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包三:血液透析机(双泵)
数量: 5
预算金额(元): 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血液透析机(双泵)”5台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 包四:中央监护系统、心电监护仪(多参数)、心电监护仪(无创心排量检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中央监护系统:1套、心电监护仪(多参数):14台、心电监护仪(无创心排量检测):2台”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 包五:麻醉专用监护仪
数量: 7
预算金额(元): 67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麻醉专用监护仪”7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2、3、4】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证明);
3.所投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且须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投标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加盖产品制造厂家或有授权权限代理商单位公章)。;
【标项1、5】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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