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鲲一号科技示范工程海工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阶段)
钻探船租赁服务公开询价文件
1、询价标的
本公司拟采购华鲲一号科技示范工程海工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阶段)钻探船租赁服务1项,现对以下服务事项进行公开询价: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配备驾驶员的设备的租赁 |
钻探船 |
1 |
艘*月 |
租赁勘察船1艘,船舶吃水小于1.2米的工程船,自带锚艇,服务期约2个月。 |
|
2、报价说明及格式
2.1 本次采购物资要求报价为【固定单价】,包括租赁船舶的船员、船租、燃油等一切保障勘察作业期间任务的成本(含人工、机具及设施的使用)、利润、管理费、风险金、税金、技术资料费、售后服务等,和本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卖方认为客观存在的其他各项费用。
*2.2 报价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2.3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RMB)报价,【含税】限价(单价):245000元/月*艘,服务期:2个月,船舶数量:1艘。合计限价(总价):490000元。
*3、服务日期及地点
3.1 服务工作内容:提供海上钻探作业服务;
3.2 服务期间:以询价人通知时间为准,预计工期2个月。
3.3 服务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现黄埠镇东虎岛海域。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3 报价人不得为中交集团层级/询价人公司层级黑名单及重点关注名单的市场主体。
4.4 各报价人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5 询价人公司层级供应商或者已增加询价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以及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4.6 报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报价委托人的身份证、近半年社保证明。
4.7 报价人提供《信用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供应商商业道德协议》。
5、定商原则
5.1 按【含税】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含税】报价相同的,则通过企业资质、信誉、财务状况、过往业绩来综合评判。
*6、付款方式
6.1 合同价格的货币币种为人民币,在中国境内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直接支付。
6.2 (1)本次采购不设预付款;(2)项目服务期满,并按合同执行,支付100%合同款。
(3)付款时间最终需结合我司财务状况支付。
7、产品质量要求
7.1 燃油价格控制:方船舶使用的燃油(柴油/重油)单价不超过作业期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石油)或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在租赁港口所在地的挂牌均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燃油采购发票,若发现超价采购,甲方有权从租金中直接扣除。
7.2 燃油合规性:乙方使用的燃油必须保证来源合法合规,质量需符合标准,乙方对燃油来源及质量负责。
8、询价文件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0月1日9时至2025 年10月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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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