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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库130万千瓦光伏及储能电站一体化运营服务

上库130万千瓦光伏及储能电站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5-FW055-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塔里木油田(库尔勒)新能源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库尔勒)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塔里木油田(库尔勒)新能源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充分发挥市场专业运维能力及区域交易资源整合优势,构建高效运维协作模式,确保新能源厂站项目经济安全运行,现计划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服务队伍承担上库130万千瓦光伏及储能电站一体化运营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

(1)负责上库130万千瓦光伏电站(含光伏发电、升压站和储能系统)安全平稳生产与日常运营管理,负责光伏电站全面的、全包的、专业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服务工作。

(2)建立并严格执行符合油田公司和行业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电站运行存在的相关隐患,确保电站安全平稳运行;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异常情况时,高效有序做好应急处置。

(3)负责建立完整的设备维护档案,建立电站运行维护基础资料,协助甲方开展电站运行相关技术方案、操作规程的修订工作,并做好执行落实。

(4)按要求对电站员工组织开展光伏电站运维检业务培训,做好人员能力评估,确保全员能力达标、持证上岗。

(5)负责与当地政府、电网公司、周边民众等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处理,确保电站运营环境顺畅。具体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4上库130万千瓦光伏及储能电站一体化运营服务运维服务标准及职责分工。

2.3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施工/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地区库尔勒市境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有效的经工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二级及以上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电站运行人员应至少配备36名:其中配置项目经理(含技术负责人)不少于3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值班长不少于5人,运行人员不少于10人,检维修班长不少于5人,检维修人员不少于5人,安保人员不少于6人。

其中常驻现场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项目经理(含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值班长不少于3人,运行人员不少于6人,检维修班长不少于3人,检维修人员不少于3人。


人员

数量

持证要求

项目经理(含技术负责人)

3

(1)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2)持有有效的新能源类或电力电气类或机电工程类或其他电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1)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2)持有有效的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C3证书)。

值班长

5

(1)值班长及运行人员须全部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

(2)值班长及运行人员中:①至少6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②至少6人持有有效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③至少6人持有有效的国家电网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允许1人持有多证。


运行人员

10

检维修班长

5

(1)检维修班长及检维修人员须全部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高压电工作业和准操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2)检维修班长及检维修人员中:①至少2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电力电缆作业);②至少2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继电保护作业);③至少2人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准操项目:电气试验作业)。允许1人持有多证。

检维修人员

5

安保人员

6

持有有效的保安员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姓名、岗位、资质证书等内容);

(2)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需承诺“常驻现场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项目经理(含技术负责人)不少于2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值班长不少于3人,运行人员不少于6人,检维修班长不少于3人,检维修人员不少于3人”。(提供承诺书)

(4)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为项目经理(含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设备(装备)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所需的工器具,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2)本项目需要配置皮卡车4辆,保证车况完好,满足现场使用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运维所需的工器具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的承诺书;

(2)若为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若为自有车辆提供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或资产证明(进口自有车辆,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提供中标后满足现场车辆要求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具有单体规模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或110kV及以上变电站运行维护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

(3)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 体系;

(2)具有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4)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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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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