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陵来龙安置房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十陵来龙安置房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411-510112-99-01-892296】FGQB-06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经开灵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经开灵华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11-510112-99-01-892296】FGQB-06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天新合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十陵来龙安置房项目
2.2 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室外总平工程以及设备购置工程。项目主要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1631.89㎡(47.4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54006.71㎡,总计容建筑面积93078.48㎡,住宅建筑面积89319.71㎡,商业面积2986.18㎡。
2.3 建设地点:龙泉驿区十陵片区,东侧紧临东三环三段。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合格规范及标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监理1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7 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审计完毕且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计划总工期10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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