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广西玉林市龙云灌区工程水质监测系统及生态流量监测系统,采购资金由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采购范围:本次竞价范围为水质监测系统和生态流量监测系统成套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现场安装(水质监测系统含招标人配电箱至报价人控制箱电源电缆安装,生态流量监测系统含鱼道进口闸视频监控系统至生态流量监测视频站间的电源电缆和信号电缆供货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水质监测分析,生态流量视频监控系统调试、与其它分包单位沟通、协调、配合等)、培训服务(系统操作、设备维保等)、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作业人员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服务等),并对上述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责。试运行及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故障(包含采购人设备)均由供应商负责协助解决,并承担相关损失及费用。凡是本标范围内设备、运行、维护所必需的设备、零部件和材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均属供货范围。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参考规格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备注 |
1 |
水质监测系统 |
/ |
套 |
1 |
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
|
2 |
生态流量监测系统 |
/ |
套 |
1 |
详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
说明:本公告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响应人提供。响应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技术条款的要求,并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采购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规范书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货方应无偿补充供货。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4、交货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交货至采购人施工现场或指定交货地点(若不满足,请提供最快交货时间)
5、交货地点:广西玉林北流市龙云灌区项目部施工现场或指定的地点。
6、运输方式:目的地交货,车辆吨位大小由厂家自行确定,且须根据采购人现场的实际道路情况,安排合适的车辆运输,确保货物卸货至采购人现场指定地点,如因响应人车辆选择不合适,导致二次转场,转场费用由响应人承担,采购人不因此增加任何采购费用。
7、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各项要求。
8、安装地点:水质监测系统安装位置在蟠龙水库右岸回转平台及库区、生态流量监测站安装在蟠龙水库鱼道进口检修闸门启闭机房;
9、系统总体要求:
9.1 系统结构及功能:
9.1.1概述
为实时监测蟠龙水库水质情况,在蟠龙水库右岸回转平台配置一套水质监测系统,实行对蟠龙水库水的水温、PH、溶解氧、导电率、浊度、高猛酸钾盐指数、氨氮含量、磷含量、总氮含量、生物综合毒性监测、藻类分析及叶绿素a分析,并可以将监测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管理中心。
在生态流量管出口处设置一套视频监测系统,动态监视生态流量出水口运行工况。
9.1.2系统组成及结构
水质监测系统设备主要由分析仪器单元、采水单元、配水及预处理单元、控制单元、留样单元、质控单元、数据采集与传输单元、辅助单元、智慧监测站房、配套单元、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监管平台组成。
9.1.3系统功能
水质监测站系统需具备以下功能:
1) 水质监测站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溶解氧、导电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生物毒性、叶绿素a和藻密度共12项。
2) 监测站配置质控单元辅助仪表,用于配合各监测项目分析仪开展水量测量、标养核查、平行样测量、加标回收等工作。
3) 取水单元采用双泵、双管路交替式采水,一用一备。水泵需满足运行所需水量和水压要求,扬程范围0~100m可选,额定流量≥3m3/h,且所选材质具备防腐、防漏等性能。
4) 取水装置采用浮筒式取水装置,取水口在不影响航道下尽量靠近河道中泓线并设置警示浮球防护圈及航标灯。
5) 浮筒的浮力必须足够支持取水管路、泵、电缆、锚链的重量,要求足够强度的系留点用于连接锚链或缆绳。从浮筒连接到岸边的管路需要足够长度的冗余,以适应水位变化和浮筒在风浪作用下的位移。
6) 采水管路采用耐热、耐压的环保材质,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不与水样中监测项目发生作用或化学反应。
7) 采水管路原则上采用地埋式,地下管路应敷设于冻土层以下、地上管路外层敷设伴热带或等有足够机箱强度的保温设施管路敷设过程中应在适当位置设置检修井,以便对管路或线缆进行检修,图中仅为示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8) 监测站房拟布设于右岸回车平台,站房位置与采水点位距离不宜超过了300m,站房集成于控制柜或金属箱体中直接安装于现场并在室内设置地漏与站房排水系统相连,站房内照明应能照射到仪器正面,采用不小于40W日光灯确保足够的照度。站房净空高度不应低于2.4m、长度与宽度不应低于招标图要求,招标图中仅为示意,根据现场实际为准。
9) 监测系统总电源引自右岸回车平台变压器处,采用埋地电缆敷设至监测站房。
10)监测数据采用无线通信将数据传输至龙云灌区中心站。
11)所有金属设备应可靠接地,要求接地电阻<4Ω。
生态流量监测系统需具备以下功能:
1)摄相机采用壁挂式安装于鱼道进口闸(108以上高程),动态监控生态流量出水口运行工况。
2)电源引自鱼道进口闸室视频箱的备用电源。
3)监控数据采用网线接入鱼道进口闸室视频箱的交换机,通过交换机将数据传输至龙云灌区中心站。
4)户外所有金属设备应可靠接地。
计量方式:以买方核对清单并实际投产验收为准,响应人自行提供符合规定的装载和运输工具将设备运输到买方施工现场。以双方最终签字确认的对账单作为当月对账结算依据。响应人需提供制造、安装过程的验收签证资料。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2、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与本次采购设备相同或相近的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的业绩不少于3个(附载明总金额、日期的合同扫描件,供应商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响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采购人将取消响应人参与资格。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两年连续亏损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外购件需注明制造厂。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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