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荣县经开区 资源转化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县经开区 资源转化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审批〔2024〕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拓新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审批〔2024〕10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禾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荣县经开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约25亩。 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 20000 平方米, 并配套建设智慧停车场、 装卸车停车位、 小客车停车位、 园区道路等相关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监理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工程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6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③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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