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城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台县城供水能力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三台县城供水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三发改投资〔2023〕1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台县都宏水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三台县都宏水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三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三发改投资〔2023〕16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朋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台县
2.2建设规模:项目共计改造城南片区、城北片区、琴泉片区与老旧小区供水管网193.185公里;新建配水管网共计16.918公里;建设三台城区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系统及设备;建设三台城区生活应急水源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2.3计划工期: 暂定730日历天(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含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阶段的配合、现场技术服务、设计代表驻场服务等)。(2)施工: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等。(3)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设备供应单位具有承担本项目设备供应能力(提供承诺书);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