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巴林左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二期)集控、场站数字化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赤峰巴林左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二期)集控、场站数字化管理系统已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光伏帮扶电站规模清单的通知》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内蒙古上京农牧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赤峰巴林左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二期)集控、场站数字化管理系统;
2.2 标段名称:赤峰巴林左旗光伏帮扶电站项目(二期)集控、场站数字化管理系统;
2.3 项目概况:集控系统场站数字化管理系统采购、安装及调试;
2.4 本项目计划投资额:8056670.67元;
2.5 供货期: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应行业的合格标准;
2.7 交货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或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五级(许可类别包含承装、承修、承试)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中任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与投标。
3.7 投标企业最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提供截图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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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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